为贯彻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相关要求,河北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多举措、强落实,2019年5月份开始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并于2019年11月份正式开展编码登记工作,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截至目前,已对使用排放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者依法立案处罚30余起。
迅速落实,有序推进。为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加大辖区内编码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该局2019年已累计印发《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并做好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200余份进行张贴发放,并在公众号进行持续发布。2020年5月1日,《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施行以来,该局及时传达相关通知文件,并陆续发放牌照,正式进入非道路移动机械挂牌作业时代。另对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求所有人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严格核查,一机一码。不断加大填报信息的审核和复查力度,对登记审核和牌照发放环节进行严格管控。并安排专人值守非道路移动源监管平台,发现异常及时予以处理,对未进行APP登记、排气检测、平台联网的机械,不予发放号牌号码;对信息登记有误的机械,及时退回并告知车主补充修改;对已经领取安装牌照的机械,通过现场核实的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规范,杜绝一机多码或多机一码的现象。
铁腕整治,联合执法。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的原则,该局会同住建、城管、交运等相关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严禁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下一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将大力推进号牌号码发放进度,持续深化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监管工作,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挂环保标牌,严禁使用无环保编码或排放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力保障各环节有序开展,同时鼓励企业、车主使用新能源机械,逐步淘汰高排放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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